9、拟聘用人员到岗实习。
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无异议者,通知本人到岗实习,时间为两个月。
10、办理录用手续。
试用期满,对试用合格且各种证件齐全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证件不齐全的,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四、工作纪律
1、招聘工作在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
2、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凡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私自泄露与选拔人才有关的信息。
4、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或近亲关系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
5、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凡出现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测试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测试内容的。
(5)违反招聘工作的其他情形。
附件:
2、山西财经大学2012年提前招聘优秀人才报名表
3、山西财经大学2012年提前招聘优秀人才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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