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历模板网 > 招聘信息 > 四川省蓬溪县教育体育局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四川省蓬溪县教育体育局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 时间:2013-06-17
  • 来源: www.jianli-sky.com
  • 点击:69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川人办发[2007]355号)、《遂宁市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遂人社发〔2011〕4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蓬溪县体育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遂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蓬溪县教育网”发布):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乒乓球教练(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招聘方式、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方式:本次招聘采取公开考核招聘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全国。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热爱体育事业,积极上进,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聘用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1977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2、专业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体育类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且从事体育教学、训练、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取得奥运会、奥运项目世界单项运动会前八名,非奥运项目世界单项运动会、亚运会、全运会前六名,全国冠军赛、锦标赛前五名,全国城运会、青少年运动会前四名,省运会、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等前三名的退役运动员;

3)具有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的退役运动员;

4)省级优秀运动队退役的运动员。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本县辖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

7)其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工作由蓬溪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蓬溪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资格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情形的,都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8-19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蓬溪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三)报名手续:

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提交近期1寸证件照片3张,填写《蓬溪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本公告附件,一式二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表所注说明内容并按此要求填写)。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与报考的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所有报考人员,需经严格资格审查合格后并现场缴费后,方可确认报名。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有意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填写资格审查表字迹应工整清晰,严禁涂改。资格审查表中凡有字迹改动痕迹的,一律按作废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于2013年6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到蓬溪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代领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领取。

(六)缴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实际操作技能测试费按80元/人收取。

报考人员于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按以上标准缴纳考试费用(实际操作技能测试费80元/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办理减免手续。

(七)岗位调整:

公开考核招聘岗位无人报考的,由县人社局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的情况,由县人社局在县人社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四、考核

(一)专业考试内容

考核招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采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1、实际操作技能测试

本文由权威的简历模板 http://www.jianli-sky.com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个人简历模板网 © 2006-2023 向日文化 苏ICP备16028818号-2 专注于 个人简历简历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