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对报考人员考核、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由用人部门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经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可按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七、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 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附:日照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类专业技术及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
中共日照市委组织部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日照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招考简章.doc
00379a9c92e8972cceb42aaf16c0654d.doc (42.00 KB)
日照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招考计划及职位要求.xls
eda7749204a0458a5c09c4a9b2a1b118.xls (30.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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