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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政府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1126名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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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3]26号)和有关规定,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省政府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开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煤炭厅、省外办、省人防办、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文物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省供销社、省煤炭地质局、省粮食局、省农机局、省成套局、省农科院、省林业厅等32个部门所属的294个事业单位,共1126人。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5月20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77年5月20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岗位统计表)。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服务期为期2年的,参加2011年及以前服务的即可;其他类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工作经历、现役、试用期、户籍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3年5月20日为截止日期。

四、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查询: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人事考试网()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

招聘单位的公告信息在其主管部门网站查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咨询电话,可通过上述前两个网站查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山西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2013年5月20日9:00至2013年5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报名人员请于2013年5月20日至5月26日在提交报考申请2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5月24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5月24日17:00至5月26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对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进行招聘,但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3年5月27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收费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标准。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3年6月9日-14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三)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5月27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五、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不进行笔试形式专业测试的岗位,专业测试与面试合并进行按百分计算,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成绩×60%+专业测试与面试成绩×40%。

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一)综合知识考试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2013年6月15日下午14:30——16: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综合知识考试结束后,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选,人数未达5: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并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对通过《综合知识》考试进入专业测试和面试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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