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考录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涉及户口迁移的人员,在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时间、要求和报考者应提供的材料等由西昌市公开考录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聘用人员按照凉人发[2005]9号文件规定,进入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管理。
九、培训
根据省、州有关规定,新进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十、本简章由西昌市公开考录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34-323519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34-3223354(市纪委监察局)
附:1、西昌市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36次)
西昌市公开考录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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