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为事业人员的实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与学校(幼儿园)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人事档案转至大榭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
(三)招聘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将由大榭开发区纪工委、区人事局进行全程监督。
举报投诉电话:0574-86768960;0574-86750337。
(五)本次招聘的岗位指标人数核减或取消,以及参加笔试、面试、术课测试的时间、地点、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均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和宁波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网站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网址:
宁波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网站网址:
附件1:招聘职位及报考专业要求
附件2:大榭开发区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附件3:报名材料清单
宁波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
201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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